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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春專案4-【遇到詐騙,先行求證】

    「醫院通知有人冒名領藥,申請補助。」、「銀行通知遭盜領存款。」、「警察通知個人資料被冒用,要求去便利商店收法院公文傳真。」、「檢察官說你是詐欺人頭戶,涉嫌洗錢,要將存款領出來,監管帳戶。」、「網路買東西多買好多件,要申請取消」亦或是感情陷阱,大家是否對這些說法印象猶存?歹徒創造維妙維肖的公務機關情境,搭配假檢警詐騙常用話術的方式,經常詐騙民眾得逞。在警方強力掃蕩作為下,假檢警詐騙手法案件數雖有明顯下降,惟未曾絕跡。
      從近期案例發現,受害民眾多數為60歲以上,歹徒下手時間挑選民眾獨自在家的早上,另外他們深諳金融機構的「關懷提問」機制會阻礙取款,便研擬教戰守則,操控被害人突破銀行行員及警方的層層關卡,遂行詐騙。警方呼籲,警察或司法機關偵辦案件,一定會以正式書面通知當事人到公務機關說明,不會以任何名義要求提(匯)款或交付存摺、提款卡。民眾若接到電話提及「涉案」、「司法調查」、「偵查不公開」、「監管帳戶」等關鍵用語,請馬上掛掉電話,不予理會,另外也要特別注意家中長者是否有外出後,突然返家拿取金融存摺及提領現金之徵候,以免一時失察,慘遭詐騙。若對此類詐騙手法有任何疑問,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,或是牢記口訣「一聽、二掛、三查證」。
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關心您。

文章最後更新時間:108-06-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