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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製作第16任總統副總統暨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反賄選宣導影片

法務部製作第16任總統副總統暨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反賄選宣導影片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reel/1194441568191184
一、《檢舉方式》
(一)24小時免付費電話
法務部妨害選舉檢舉電話:0800-024-099 撥通後請按4。
或是親自、書面或電子郵件(klcelection@mail.moj.gov.tw)提出檢舉。
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妨害選舉檢舉電話:02-24222638。
電子郵件(klg02519@klg.gov.tw)提出檢舉。
(二)受理機關:第二分局、調查站、檢察署。
(三)檢舉內容:請講清楚賄選人、賄選時間、地點、用錢或物品、行賄對象及過程,並請儘可能保存相關證據。
(四)對檢舉人身分一律保密。
(五)抓賄五部曲
一接: 接近賄選候選人
二保: 保存賄選證據
三打: 撥打檢舉電話 0800-024-099 按4
四訴: 起訴就領1/4獎金,一審或二審判決有罪再領1/4
五搞定:判決有罪確定 領取全額獎金 (若最後沒定罪,領的 獎金免追回)
二、《檢舉獎金》
(一)查獲總統、副總統候選人賄選者,1500萬元。
(二)查獲立法委員或直轄市市長候選人賄選者,1000萬元。
(三)查獲候選人或候聘人之配偶、直系血親、五親等內之旁系血親、三親等內之姻親,100萬元。
(四)其他賄選者,50萬元。
(五)查獲境外勢力介入選舉,檢舉獎金最高2,000萬元。
(六)查獲選舉賭博盤,檢舉獎金最高500萬元。
(詳請參照《鼓勵檢舉妨害選舉要點》第3及第4點)
 

文章最後更新時間:112-11-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