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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歲女童哭喊媽 警民合力助返家


三歲女童哭喊媽
警民合力助返家
本分局八斗子分駐所於112年1月10日晚間接獲報案,表示有小孩獨自於商家內閒晃,且哭喊找不到爸媽,疑似與父母走失,需警協助。
警員白佳代、林祐達、黃柏鈞趕抵現場時,見一名3歲女童眼角帶淚,坐於報案民眾腿上吃著麥當勞,經詢問女童方知其是由爸爸駕車帶到此處,警方旋即調閱周遭監視器,秉持著不放棄的精神分頭查找,最終於新豐街全聯旁尋獲女童爸爸所駕駛之車輛,並聯繫女童爸爸林男至現場,林男表示因女兒路途中於車內熟睡,故抵達目的地時不捨將其吵醒,才獨留女兒於車內,警方仍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31條第4項「汽車駕駛人對於六歲以下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,單獨留置於車內者,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罰鍰,並施以四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。」規定掣單舉發,並通報市政府社會處,林男對於報案人的熱心及警方的積極協助頻頻道謝,表示以後不會再把女兒獨自留在車上。
本分局呼籲,家中有小朋友的家長要注意,切勿將孩童單獨留於車上,避免憾事發生。

文章最後更新時間:112-02-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