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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處處有溫情!警民合作協助歸還拾得物

108年11月29日19時10分許,有位劉姓民眾至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正濱派出所報案,稱於正濱路口拾獲皮夾一只,因擔憂失主焦急,故立即送至派出所,請警方協尋失主並發還遺失物。
經值班警員李建日檢視相關證件,並藉由警政資訊系統進行深入查詢核對,終於皇天不負苦心人,聯繫到林姓失主,林民稱其正好在翻找皮夾,就接到員警來電,頓時發現原來皮夾早已遺失。林民對於貴重物品能失而復得,萬分感激並上網讚賞劉民之拾遺不昧,以及員警為民服務之熱情。
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提醒您:民眾可將貴重物品放在包包外面的內袋,或置於褲子口袋時,也建議選擇比較深的口袋;並隨時檢查,使不致遺失隨身貴重物品。

文章最後更新時間:108-12-02